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偷閨蜜證件買iPhone 網紅判刑8月

馬韋伶去年還曾涉嫌偷竊閨密證件辦手機,被通緝。(記者余衡翻攝)

馬韋伶去年還曾涉嫌偷竊閨密證件辦手機,被通緝。(記者余衡翻攝)

2017/10/25 16:14

〔記者王定傳/新北報導〕網路女主播馬韋伶,去年11月缺錢花用,趁蕭姓好友借宿時,偷走蕭女的身分證、駕照申辦行動電話續約並取得價值3萬餘元iPhone 7 PLUS 玫瑰金手機,再以29000元賣出牟利,由於馬女有毒品前科,構成累犯,新北地院依竊盜罪,判她8月徒刑,可上訴。

去年11月25日,馬女趁蕭女借宿她家,偷走蕭女的身分證及機車駕照,6天後到板橋的遠傳電信以蕭女證件辦理門號續約,免費取得價值3萬餘元的iPhone 7 PLUS 玫瑰金手機,再以29000元賣出。

由於馬女沒有到案,被院、檢通緝,直到今年10月初,警方逮捕暴力討債、教唆販毒的竹聯幫雷堂副堂主房立勳,發現房妻馬韋伶也在場,將她一併緝捕歸案。

法院審理時,馬女竟騙稱已和遠傳公司達成和解,法官發現戳破謊言,由於她103年曾吸食毒品,被判刑4月,再犯本案已構成累犯,判刑8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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