屏東縣計程車春節加成收費 20日起實施、全天加收50元
2020/01/16 09:24
〔記者李立法/屏東報導〕屏東縣計程車今年春節加成運價從1月20日起實施,至1月29日止共為期10天,除按錶計費外,全天加收50元,禁止拒載及喊價收費。
屏東縣政府交通旅遊處公告指出,屏東縣計程車起跳運價1.5公里100元,續跳運價為每250公尺加收5元,計時運價為車速5公里以下每3分鐘5元,夜間加成運價從夜間11時起至翌日晨6時止,按日間運價加2成。
此外,春節加成運價計費期間,除按錶收費外,全天再加收50元,加成天數最低為10天(依春節假期末日往前推算),109年度實施日期從1月20日至1月29
日。
縣府強調,計程車駕駛應按表計費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載乘客,民眾若發現拒載或不按錶收費情形,請記下時間、車牌、駕駛姓名、上下車地點及車資 ,可向屏東縣警局(08)7533110、屏東監理站(08)7666136或公路總局用路人中心0800231035檢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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