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計程車避免漲太多 新費率延至2/7調高
2022/01/11 16:33
〔記者洪瑞琴/台南報導〕原訂1月27日起實施的台南市計程車新費率,經交通局多方考量各界意見,將錯開春節加成和新費率實施期程,新費率延至2月7日和高雄市同步實施。
南市交通局指出,現行費率自2007年公告實施至今已14年未調整,經過專家學者審議合理調整方案,原訂1月27日起和高雄市同步實施,但是考量農曆春節期間本已有加成收費,若再同時加上實施新費率,恐造成1次漲幅過大,因此決議延後至過年後2月7日再調整,亦與高雄市同步。
至於部份駕駛已更新計費表需再重新設定,交通局已協調計費表行不能再重覆收取設定費用,運將司機們可以放心。
交通局表示,今年農曆春節仍依原有費率,並循往例每趟再多收50元,加成期間為1月28日起至2月6日,計費表均已內建自動計算功能,乘客依計費表顯示金額付費。
將於2月7日起實施的新費率,起跳運價從原本1.5公里85元,調整為1.25公里85元;續跳運價由每250公尺改為200公尺加收5元;夜間加成為日間運價多收2成。
另,取消原開行李廂加收10元規定,並增加若遇台南市政府公告全區停止上班日颱風豪雨假時加收50元。此外未來每年春節期間共10日按原價加收50元也予以明文規定。
南市交通局表示,台南、高雄兩市計程車運價調整將同步於2月7日零時起實施,司機駕駛務必依核定費率收費,若違反規定得依公路法處罰。民眾搭乘計程車若發現超收車資、未按錶收費、繞路等情形,可留下收據並紀錄乘車時間、地點、駕駛人姓名、車行名稱及車輛號碼等相關資料,向公共運輸處或1999市民服務熱線申訴,以維護乘車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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