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節苗栗搭小黃 按錶加收3成
2025/01/16 08:50
〔記者彭健禮/苗栗報導〕農曆春節將屆,苗栗縣政府考量計程車運將於春節載客辛勞,也避免隨意加價、喊價情事,衍生搭車糾紛,經與苗栗縣計程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協調,今年春節期間計程車運價調整方式比照去年收費標準,1月25日(除夕前三天)0時至2月2日(大年初五)24時共9天,運價為按錶加收3成,2月3日0時起恢復原規定收費。
縣府工商發展處指出,如遇計程車未依規定收費或拒載等情事,可撥打申訴電話,新竹區監理所0800-231-035或苗縣府服務專線0963-536693、0921-374099, 以維護自身乘車權益。
苗栗縣計程車原規定收費方式為,日間運價(6時至23時),計程起程1250公尺100元、續程每200公尺5元;時速低於5公里時,每80秒5元。夜間運價(23時至翌晨6時),計程起程1250公尺120元、續程每200公尺5元;時速低於5公里時,每80秒5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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