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節搭小黃 13日起夜間跳表價加50元
2018/02/01 06:00
〔記者王峻祺/花蓮報導〕花蓮春節期間搭乘計程車,二月十三日起至廿日,為期八天時間全天候加成收費,按照平常夜間跳表運價再加收五十元,廿一日零時起恢復原計費方式,民眾若遇計程車駕駛員未依規定收費、故意繞道遠行或拒載等不法行為,可向監理站、警方舉報。
花蓮縣政府公告,計程車平常夜間運價計算方式為起程八百卅四公尺一百元、續程每一百九十二公尺五元、車速每小時五公里以下累計每一分四十秒加收五元,春節運價加成的收費期間,全天以平常夜間運價再加收五十元,不分日間或夜間。春節期間加開國道五號客運約二百八十班次疏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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