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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竹市計程車春節計費 1/24-2/2共10天加收3成

    大新竹春節計程車計費1月24日至2月2日共10天加收3成,提醒搭乘民眾注意。(市府提供)

    大新竹春節計程車計費1月24日至2月2日共10天加收3成,提醒搭乘民眾注意。(市府提供)

    2025/01/18 10:43

    〔記者洪美秀/新竹報導〕新竹市府交通處表示,竹市計程車114年農曆春節運價調整方案比照113年農曆春節期間實施標準,加成計費期間從1月24日到2月2日(大年初五)共計10天,運價按原規定收費方式加收3成。提醒民眾相關計費調整。

    交通處表示,為避免業者在春節期間向乘客隨意加價喊價,造成乘客權益受損並產生糾紛,市府援例已在去年(113)12月25日邀集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新竹市監理站、新竹縣政府、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、計程車駕駛業職業工會代表及竹市警察局等單位研商今年(114)年農曆春節計程車運價調整相關事宜,決議比照113年春節期間實施方案,從1月24日零時起到2月2日(大年初五)24時止,總共10天,照原規定收費方式加收三成。

    交通處表示,春節期間,計程車駕駛放棄休假,犧牲陪伴家人的時間,為社會大眾提供疏運服務,因此調整運價以體恤其辛勞。春節費率調整方案延續往年標準,並於節前加強宣導,以避免產生收費爭議。

    乘客春節期間搭乘計程車的收費加價措施,市府會印製中、英、日、韓4國語言收費說明,供計程車駕駛張貼在車廂後座,協助乘客清楚了解加成內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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