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誣指鄭永金貪污 前竹縣長范振宗被判刑

前新竹縣長范振宗。(資料照,記者黃美珠攝)

前新竹縣長范振宗。(資料照,記者黃美珠攝)

2016/12/15 10:19

〔記者蔡彰盛/新竹報導〕前新竹縣長范振宗103年9月在新竹縣長候選人邱鏡淳竹東競選總部成立大會上,誣指候選人鄭永金於擔任縣長期間,曾有「撈」、「炒地皮」、「吃工程款」等貪污不法行為,對鄭永金造成名譽損害,不當影響他人投票給鄭永金的意願,新竹地院依選罷法「意圖使人不當選而散布不實事實」罪判處范振宗徒刑5月,得易科罰金,褫奪公權1年。

判決書指出,103年新竹縣第17屆縣長選舉前,范振宗利用為尋求連任的邱鏡淳站台競選機會,意圖使鄭永金不當選,竟於103年9月28日,在邱鏡淳竹東競選總部成立大會上,公然宣稱:「鄭永金做過(縣長)了,大家都知道做得很爛,建設沒半點,現在他說我當選一定發,請問錢從哪裡來,政見寫了一大堆,我懷疑他是從書裡抄來的,鄭永金臉皮很厚,撈不夠嗎?撈8年還不夠,還要回來撈嗎?」

還說「林光華公開講『鄭百億』、『鄭永金鄭百億』,有吃錢沒吃錢我不知道,名字是林光華取的,我說沒可能啦,縣政府1年預算才100多億、200多億,我以前做的時候,最多也不過300多億?200多億,要吃掉幾百億不可能啦!還是有可能喔!炒土地嘛!我跟你講,叫鄭永金站著發誓,吃過人家的工程款、有炒地皮者,就發毒誓,看他敢嗎?」等語之不實之事,意指鄭永金於擔任縣長期間,曾有「撈」、「炒地皮」、「吃工程款」等貪污不法行為,足以生損害於鄭永金,案經鄭永金告訴偵辦。

范振宗辯稱,因鄭永金承諾當選發放老人年金一事,實則新竹縣政府已負債300餘億,何來財源發放,故稱鄭百億應不可能。且他是以疑問句陳述鄭永金「撈」、「炒地皮」、「吃工程款」等語,並邀鄭永金發誓有無此事,並非以肯定語氣表示鄭永金確有其事,屬於對於可受公評之事,為適當評論,自為法所不罰。

法官認為,以范振宗的學歷與公職經歷,理應知道私人耳語傳聞多屬毫無根據且不可盡信的馬路消息,卻未查證就稱「撈8年還不夠,還要回來撈」等語,藉此打擊鄭永金品德與操守,誹謗犯意明確。

范振宗先前被控於新竹縣長任內辦理停車場,違法改為商業使用圖利廠商,最高法院依圖利罪判刑2年8月,褫奪公權2年定讞,范振宗日前才剛服刑出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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